金凤凰社工专业工作服务程序指引
一、 申请服务程序指引:
(1) 在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以及案主自决的前提下,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可以自愿选择自己需要的服务进行申请。
(2) 需要申请服务的服务对象需要填写相关的表单或者履行相应的报名程序。
(3) 社工需要对申请服务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并对申请进行评估,看是否符合服务资格。
二、 接受服务程序指引:
(1) 在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以及案主自决的前提下,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可以自愿接受社工的服务。
(2) 经过评估后,如果符合服务资格,社工可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申请。
(3) 接受服务的,社工需要为服务对象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填写相应的表单,以便提供相关的服务。
三、退出服务程序指引:
(1) 在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以及案主自决的前提下,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在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可以随时要求退出服务。
(2) 社工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经过社工与案主的协商或社工的评估,需要退出服务,包括
A)社工离职,服务对象不愿意接受其他社工的服务的;
B)服务对象离开服务区域范围的,要求退出服务的;
C)服务对象不再符合服务资格的。
(3) 服务对象在社工的协助下,能自行解决问题或已经具备解决相关问题能力的,经评估后,可以退出服务。
(4) 服务对象退出服务的,社工需要对退出的原因进行相关的记录和填写相应的表单。
四、 服务转介指引
(1) 在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以及案主自决的前提下,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在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可以随时要求转介服务。
(2)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经过社工与案主的协商或社工的评估,需要对服务进行转介,包括:
A)负责社工离职的,服务对象愿意接受机构其他社工服务的;
B)服务对象在解决原有困难后,提出新的需求,而该需求不在机构服务范围内的。
(3) 服务对象需要转介服务的,社工需要对转介的原因进行相关的记录和填写相应的表单,并且需要将服务对象的相关资料转告或者转交给接受转介的社工。